宣城市安监局核准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
发布日期:2012-12-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1798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51号)和省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监三〔2011〕191号)的相关要求,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国市安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按照程序,淮北雷鸣危险化学品安全评审有限公司分别对2家企业进行了评审。11月13日、16日,局标准化审核小组分别对2家企业进行了三级标准化达标验收。11月14日、27日,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同意,并按规定进行网上公示,核准宣城市昌盛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国市安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有效期分别自2012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3日止和2012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