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注销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黑火药厂等4家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2-10-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1898
根据《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下列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注销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黑火药厂(许可证编号:皖YH安许证字〔2009〕YY0139号);
2.安徽省绩溪县上庄花炮工艺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皖YH安许证字〔2009〕YY0141号);
3.绩溪县兴泰花炮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皖YH安许证字〔2009〕YY0142号);
4.郎溪县金桥烟花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皖YH安许证字〔2009〕YY0147号)。
对上述企业,由宣城市安全监管局收回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送交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并依照法定程序下达停止生产、经营的执法文书,立即通知已注销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对已注销许可证的企业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律视为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的安全监管局应依法从严追究责任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