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将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
发布日期:2009-11-26 信息来源: 浏览量:1797
国家安监总局定于2009年11月下旬至2010年1月集中开展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本次抽检工作委托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我省35家生产企业和35家批发企业进行抽检,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结果的通报》(安监总厅管三〔2009〕28号)中通报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企业全部列入抽检范围,同时对受检生产、经营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抽检批发企业发现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或未按规定建立流向登记的,将按有关规定现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再次查出有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抽检生产企业发现有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关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