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速递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认真做好“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2 信息来源: 浏览量:3105
  08年12月30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认真做好“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作出部署,要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两个负责制”和“两个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目前已进入是生产和运输旺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要全面认真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挂牌督办,及时予以整改消除;要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证安全正常运转;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严密监控;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行业内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切实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力量集中对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商贸服务、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届时将进行重点督查。 
 
  一要加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实施办法》要求,突出抓好重点矿区,严防国有重点煤矿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透水等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要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开采、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对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或时开时停的地下矿山要加强矿井通风、排水等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巷道维护、采场顶板管理。所有停产矿山在恢复生产前要制定并落实安全复产技术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列入2008年关闭的20处地下矿山,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果断措施,拆除供电、通风、提升、运输等生产设施、设备,清理收缴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炸毁、填实井筒,恢复地貌,确保关闭到位。对省政府安委会挂牌重点督办的64个尾矿库重特大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整治责任、措施、资金和期限,限期消除隐患。对尾矿坝下游有居民、学校、厂矿企业、集市区和建筑物的,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尾矿库安全;不能确保安全的,立即停产整改,并按要求进行搬迁。

  二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和气象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船期、车次、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工作,制订科学周密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要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内河、湖泊、码头、渡运现场、“四客一危”、乡镇船舶及水运企业,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非客船载客等有碍水运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针对冬季雨雪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落实GPS监控,强化对运输企业监管,加大对事故多发点、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同时要抓好对客运车辆的治理整顿,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运车,一律停止运营。

  三要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冬季风干物燥,居民取暖用火普遍增多,用电负荷增大,是各类火灾的易发期,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克服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要针对前不久开展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所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设施,取缔和查封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场所,对重点消防单位和部位,要严密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对重点林区的巡查力度,必要时发布封山戒严令,杜绝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四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地要结合当前冬季安全生产特点,以防冻、防凝、防静电、防粉尘爆炸为重点开展检查,突出抓好冬季生产装置设施、管线防冻、防滑、防泄漏、防中毒等防护措施的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做到专库储存、专用场地存放,专人看护,严禁超标、超量,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要加强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储运环节的整治与监控,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不按指定路线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上路出航。

  五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各市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从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产品质量等方面来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乡(镇)、村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公安、安全监管、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强化对农村集市及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监管,严防其超量储存或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的现象。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违规销售私炮等行为,杜绝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六要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管,重点加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深坑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质量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决不能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七要加强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加强城市天然气管网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液化气瓶充装、销售、检验工作,严防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的监督检查,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使用。
 
  八要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电力部门要高度重视电网安全,细致做好设备设施检修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要根据电力负荷情况加强对供电设施、供电线路的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各种隐患,确保安全供电。
九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要做好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对大型群众活动要严格审批手续,精心组织,加强管理。
 
  四、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要逐级上报。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协作配合和值守应急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作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在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加强联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市政府安委会以及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节日期间安全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姓名、职务等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0